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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风险提示

2018-07-0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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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都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变更为食品经营许可证。那么,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风险提示有哪些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风险提示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4、住所、经营场所、仓库不在同一地点的申请人,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许可部门提出申请。

  5、已经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需注销原许可证,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流通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含义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风险提示主要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住所、经营场所、仓库不在同一地点的申请人,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许可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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