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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为名向金融机构质押房产贷款无尝还工作能力,而在本大城市只能一套房,能不质押吗

2020-07-25 10:16: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 1、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贷款人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2、如个体户和公司负责人则出示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复印件。
    3、还需要个人收入证明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婚姻状况证明。
    4、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到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网点信贷部,会有专门负责此业务的客户经理接待贷款人。
    5、审核期一般为7到15个工作日,通过之后网点会通知贷款人到网点办理放款及还款用的借记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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