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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2018-07-19 15: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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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医疗保险是我们国家最基本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的生产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居民办理医疗保险之后,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今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将损失降到最小。许多人不知道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

  一、办理办法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 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综上所述,居民医疗保险一般是在居民户口当地的劳保或者社保局办理,办理者需带上上述相关材料,同时在办理医疗保险时要先分清自己所属的类别,不同的类别所需的申请材料是不同的。值得一提的是,在25日之后申办的,会在次月生效,而不是当月办理。小编提醒,办理医疗保险所需的材料非常繁杂,要先收齐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再前往办理,避免出现遗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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