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咨询

要办理上海市户口,需要一个单身证明,据说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现在如何办?

2019-07-27 17:13: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单身证明,就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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