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异地办理结婚证的,到民政局了不给办、说是要在自己出生地开具单身证明,请问都要到什么单位开具证明?

2019-03-26 12:59: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前提,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异地,不可以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异地恋怎么办理结婚证:  
    一、异地恋怎么办理结婚证  因为户籍的不同,所以异地的恋人在办理结婚证时就不知道到底该去哪边领结婚证了,那么异地恋到底怎么办理结婚证呢?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面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准备领取结婚证之前,您除了要满足法定的结婚条件外,需要准备并携带好以下这些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双人合影彩照3张,结婚登记处也可照相;  
    5、再婚当事人除以上证件外,还应携带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还应携带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的,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开单身证明的方法步骤: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都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5、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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