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哺乳期间调动工作去了,不同意的话请让我辞职。 有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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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哺乳期调整工作岗位为由要求其离职,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改正,如果单位拒绝改正,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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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是否胜任工作,企业说了算,调岗必然调薪,而调岗是劳动合同里面必然明确了你必须服从的;
拒不调岗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加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此种情形可以获补偿,所以最终结果是无法获赔;
不足6个月的计算半个月,你说的就是按
1.5月工资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用人单位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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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确的说法是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辞职补偿金。
一、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外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4、用人单位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
四、五款)
二、经济补偿金补偿年限上不封顶,没有最多不超过24个月本人工资的说法,但是月平均工资超过统筹地区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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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