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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电话投诉热线

2019-01-14 16: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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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身边可以看到有很多发生劳动纠纷的例子,并且很多时候都是劳动者权益被侵犯,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投诉。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劳动保障监察电话投诉热线是多少?社会保障与劳动保障的区别是什么?怀孕的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障?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保障监察电话投诉热线

  一、劳动保障监察电话投诉热线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二、社会保障与劳动保障的区别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障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

  三、怀孕的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障

  1、限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通知解除和裁员解除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届满的,应顺延到女职工孕产期及哺乳期满。

  2、享有假期待遇

  女职工依法享有产检时间、产假、哺乳时间休假。

  3、禁止从事劳动的范围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合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并且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值夜班。

  4、获得生育津贴

  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主要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等。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保障投诉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劳动保障监察电话投诉热线是12333,可以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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