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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多久

2019-06-1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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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诉中,被告是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的,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是必须受理的,然后做出裁定。那么,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多久呢?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是什么时候呢?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法院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多久?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1、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所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是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

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是什么时候?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答辩期法律规定为15天。

  因此,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15天内。

  三、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法院是否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第3条是这样规定的:“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多久”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期限是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所以,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记住一定不要错过时间。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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