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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加班可以用调休来代替吗

2018-08-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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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节假日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的,那么春节放假加班可以用调休来代替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春节放假加班可以用调休来代替吗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可以通过调休以外,其他时间加班均可以通过调休来处理,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这三天是法定假期,那么根据2013年日历9、10、11号是法定假期,如果单位用调休方式来处理12日到15日加班,那是合理的,不存在违法行为,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劳动法》第44条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工资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法定节假日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法定节假日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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