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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

2019-04-02 17: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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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好的名称象征着企业文化、形象以及它对于经营者独有的意义,因此,名称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那么,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名称变更对劳动合同是否有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债务怎么承担?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二、公司名称变更对劳动合同是否有影响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三、公司名称变更债务怎么承担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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