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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2020-03-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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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指定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中金融业务包括公积金贷款以及公积金缴存等手续。那么大家知道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8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074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合肥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8年度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26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55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本次调整缴存职工不得超过月最高缴存额上限5104元,且不得低于月最低缴存额下限156元。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于7、8两个月期间认真办理年度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各缴存单位在核定缴存基数时,应对职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如有错误应及时修改。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合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是不得超过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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