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山东省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则》等6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山东省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则》等6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条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