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的嫁妆是一头房子,婚后十个月办的房产证,房产证登记的是女方的,如果离婚了,南方能分到么?

离婚
2018-10-26 08:2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婚后用女方嫁妆钱购房,由于是婚后购房,规定是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住房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住房产权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该住房产权,原则是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购房实际出资款是女方婚前个人的财产,或者父母对于女方一人的赠与。这笔钱女方可以主张对男方债权,要求还钱。
      这种情况下,男方想得到一半住房产权,需要支付给对方女方婚前出资款的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