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入职的时候说辞职去找人事提前一周说明就好,最近想辞职了,过去人事说要干满一个月才能走人,于是就和她理论,她说这是按照什么劳动法规定的内容做的,没干满不能走。



然后我就看大家都说连续三天旷工会算作自动离职,我的损失应该是只有这个月之前工作的工资对吧?但是为什么还有人说要写记大过到档案里?



我是要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去,现在这家公司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利,我之前答应对方一周后办理入职,正式开始工作,那我如果走自动离职的道路,以后档案会不会永远都有这个抹不掉的黑嘎达?



麻烦您指点一下!

2018-11-02 11:3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是不含节假日在内15天,旷工15天即算作离职。
    《劳动法》规定:旷工三天以内者扣发其一个月工资和季度奖金;旷工累计五天者扣发其三个月工资和半年奖金,年终考核视作基本称职;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扣发其半年月工资和全年奖金,年终考核视作不称职;旷工累计十五天者,单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旷工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 你好!你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经用人单位批准。单位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单位不给你交保险,你可要求他补缴;单位无权不给你这个月的工资,你可要求他支付工资;因单位的违法行为致使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不建议自动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过后,就可以要求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付清工资。
    若公司不发工资给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请求公司付清工资外,因为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还可以请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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