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去年十月份因跟一装修包工头去私人家搞木工装修,在工作期间不小心把手指锯断了,花了一万几千块才把手指接起,但现在已经构成八级与九级伤残之间,当时在医院住院房主在那看了一次,就给了一千块钱,房主老板在医院走之前叫我安心养伤,说会赔偿医药费,要我们放心,我就相信了,我出院想起交了农村合作医疗,说住院就可以报销一点,我叫我爸去办理,医生说农村医疗报销必须要在自己家中做事受伤才可以报,我想了,反正房主老板说会赔偿医药费,我想减少一点损失,就叫我爸在我出院前去村里打了一张证明,证明我是在自己家中做事受伤,后来终于把农活报了,也出了院,出院后找房主就不肯见面了,只在电话里答应赔偿五千块钱,包工头答应赔偿三千,我听了就算了,就等他们打钱过来,可几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打一分钱过来,至今电话也不接了。我们农村里又没熟人,又没关系,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又把打官司不赢,我怕他们不承认我是在他家里做事受伤的。我真的好气,当时不该打什么证明报农活那三千多块钱。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真心想请哪位好心律师帮帮我这个农村小伙,就因为家里条件不好,爸妈没有文化,只有听信房主和包工头的几句话,只有等。现在还有办法吗?

2018-11-02 12:4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注意事项编辑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
    (四)、
    (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需要什么证明?农合异地报销需要材料
    1转诊证明
    2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3合作医疗卡
    4住院收据及复印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
    6住院费用总清单
    7住院诊断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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