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之前在唐山那边工作,老板一共欠了我两个月的工资,说的六月底打给我,到现在也没打,中途接了电话还说要扣我工资,现在不接电话,我手里有他的生产产量单,我想投诉他漏税,工资一般也不打卡,都是发现金!这样可以吗

2018-11-02 20:2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目前2014年也还是适用此标准。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具体表格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 讨薪,就是讨回自己的工资或者是劳动报酬,这个是有数目的。公司的财物没有标价、定价出售,是公司使用的的财物,扣留的财物与相欠的工资(劳动报酬)不会是等价的,不能与欠个人的工资(劳动报酬)相抵。
    所以,讨薪就不能用公司的财物相抵,如果强行扣留,性质严重的会被指控“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罪。
  • 劳动者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老板拖欠工资: 
    一、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证据比如合同、拖欠工资证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会部门请求帮助;  
    二、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帮助;  
    三、如果是建筑、房地产企业拖欠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都设有清欠办;  
    四、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种方法可能比较慢!  
    五、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或上访,人多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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