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青岛打工,在青岛干洗店上班,工作了十多天在宿舍住,宿舍有三张床,一个没栏杆,那两个没梯子,就我一个睡上铺,公司主管叫同事领我来的,我选的有梯子没栏杆的那个,这样就能上去啊,后来十几天后意想不到半夜从上铺掉了下来,摔昏了,早上不就看到地上有血,床上单子上,耳朵也都是血,我又怎么回到上铺的不记的了。上午又去送货了,感觉不对,觉的有点严重,发烧了,头疼。中午送完货又拉回脏布草回来,难受的厉害,就给主管说了我晚上从床上掉下来了,说了句,那你去看看去吧,我一个人到了医院后检查完说得住院了,你还发着高烧那。我打工从家里带来的钱也花了差不多了,检查完后。我发着高烧腿和头部疼的厉害也回不去老家了,我给主管打电话,说了情况回不去老家了,支点我的工资,主管却说很麻烦,得像财务部去申请,叫我借钱,给老乡看看有认识的人不,最后没办法我给我媳妇打电话给我汇的,那时候我媳妇不知道我伤的那么厉害,我也没说那么严重,怕她担心。我在人民医院住了几天有了好转,钱不多了,问公司公司也不给,说不到15号,不到发工资的日期。没办法我给医生说我出院,医生不叫走,叫公司或来个亲人签字,我那认识啊,给公司说,公司还是不来。我说我回家修养,我没钱了,回家看去。怎么说就是不来。第二天账上没钱了,我就强调出院了,回家看去,临走,我对公司说我我工资给我点吧,说不当家,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就为这点事没有先例。叫我给他张卡,说你放心吧,你回家就行了,你不用担心,公司不会少一分钱。我说过几天就回来,公司主管说你不用回来了,我听着反正有点别扭,心想这是不叫我回来了,。没办法,我带着唯一的一点钱回家了。在家进的内科与耳鼻喉科做的检查,头部没多大事了慢慢血囊肿,腿手静养,耳朵骨膜穿孔也的慢慢的吃药看看。就这样我在老家住了十天。到发工资过了我打电话问工资怎么没汇给我,说工资1620对吧,发了,我没给你汇那,忙,过两天吧,我又等了几天,我打电话给主管,说忙,到忙季了没时间,等等吧,还嘻嘻哈哈,我低声下气好心的问,最后说你要是着急你就回来拿,你的工资又不是我的,我能不给你吗,叫我在等几天吧,说着说着就挂了,说有电话打进来了。我这又等了几天了还是不给。这都十多天了发了工资,还是收不到,这不是恶意克扣我的工资么。求求各位人民同志帮帮我,讨个说法,这公司出了事什么都不管,还恶意的不给我的工资。

2018-11-02 20:4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1、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收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投诉其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单位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入职表、求职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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