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社局认定“工亡”,终审维持“工亡”认定。在此期间由于单位要求尸检致使死者不能安葬,产生了停尸费和亲属误工费。这部分费用通过什么渠道可以维护?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在工亡赔偿的基础上加上仲裁亲属误工费和停尸费这些费用?

仲裁
2018-11-03 10:1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亡认定好了不给赔偿怎么办?劳动者工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工伤死亡所得到的赔偿金,首先应该明确不是遗产,不能按照遗产继承,工伤死亡赔偿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予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因为失去亲人,生活水平下降或者发生困难给予的经济补偿,是给直系供养亲属的,而不是给继承人的,在核定赔偿数额时,也是按照直系供养亲属定员发下来的,核定是谁,就给谁,并且国家已经明确了工伤死亡直系亲属的界定范围,按照界定范围发给,如果按照遗产继承,完全失去了补偿的宗旨和救助的意义。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