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个媳妇儿,我花13万彩礼钱带3金,另一方各种各样原因延迟办结婚证,如今能生个小孩说但是了,一直找各种各样原因说但是了,彩礼钱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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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第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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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情形包括: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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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离婚为前提);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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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