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辆电动三轮车,交警说我违章停车我认了,交了二百罚款,还让交停车费,我该怎么办?

2018-11-16 10:2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罚款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罚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 违章停车处罚如下:
    1、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
    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章停车罚款:
    1、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 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在处理事故中产生的停车费属于扣押物品的保管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但现在生活中往往由于当事人疏于对法律的了解掌握,行政机关不依法行下,常出现将这种保管费转稼给肇事责任方或当事人的情况发生。
    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权或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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