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免费咨询

2020-09-20 23:57:56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如何和解追讨债务?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
    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
    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
  • 物业费是不等同于生活垃圾费的,生活垃圾费是指由保洁人员将垃圾从产生地清扫、收集并运送至垃圾转运站的服务行为所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是由各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的用于小区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的用途具有明确的规定,其中主要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包含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等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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