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租客,房子不通知我们就签订了购销合同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但户籍还没有留下,中介要求我们签订“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 如果我们签了这个合同,对我们不利或者风险想问有木有

2020-09-25 07:0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房屋中介纠纷,根据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仲裁还是诉讼,然后在选择有约定从约定,约定限于合同签订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所在地。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 对于房租没到期房东要收回的,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合理搬离期限,并且与承租人协商提前收回租赁房屋事宜。如果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给予赔偿
  • 在固定期限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可以不提起通知的。但是如果出租人房屋租期到了之后还想要继续租房的,最好还是提前告知房东,至于提前告知的时间一般在合同中都有相关约定,双方只要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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