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3年起,我开始在一个办公室和单位工作。我过去每年都签一份“临时工”合同,但后来我开始在一家公司购买社保。2003年,我开始转职或签订临时合同。最近,我想辞职,但单位签的合同上说我会自动辞职,没有报酬。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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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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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辞职书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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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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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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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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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计算要结合自身的基本工资等计算,这与当初跟用人单位就薪酬的约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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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