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我们单位有这个规定:就是在上班的时候手机要上交,请问这是否可以?是否已经侵权到我们的个人隐私权

名誉毁谤
2018-11-30 16:4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的人格权之一,是公民享有的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不想为他人知道并且合法的内容。公民的隐私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侵犯隐私的,是一种侵权行为,会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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