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金融工作者,在一次上班在单位院里集体搞卫生的时候,单位同事外来不认识的一女四男准备上院里的楼,然后同事就问是干什么的,什么人,金融重地不是能随便进来的,那些人不理睬还是照样上楼,同事几次询问之后发生了口角,发生了口角,后来解决误会之后,在我准备进入营业厅的时候发现后面楼上一个同事家的小孩和他们当中一个人又起了很严重的口角,那小孩在下来到了院里的时候拿起了一根很长的鸡毛掸子,然后我看到那些人里面一个很强壮的男人很用力的在和那小孩抢鸡毛掸子,于是我上去挡在小孩前面手里也抓着他们俩正在抢的鸡毛掸子的竹竿,想制止那男人对小孩的粗鲁行为,没想到他们当中的3个很强壮的男人就冲上来对我连推带打,我当时一激动就跑回了营业厅门口拿着扫把拖把之类的东西就开始打起来了,但是我一个才40多公斤24岁的人怎么可能敌得过4个很强壮的人,被他们打到地上连拖带踢,当中头撞到墙到和空调外箱上,后面镇镇府和派出所的人来了他们才停止,然后我就去医院了。后面才知道那些打人的都是镇里一些小部门的人。然后我们领导去协商未果,后面看了监控,监控只能看到最先我去档在小孩前面劝解和他们把我连推带打到那死角和最后他们几个又把我拖到监控下拳打脚踢的画面。他们镇政府的人说是我先在那死角动的手说是我过去抢鸡毛掸子之前就已经动过手了,拒绝承担责任,而且态度很强硬!检查结果多处红肿疼痛,头晕呕吐,很多地方有小毛病,复查的时候医院出具了诊断证明说是轻微脑震荡。请问此时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打人者和镇政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赔偿问题?对于他们镇政府这种包庇徇私的行为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8-12-19 22:3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造成脑震荡,首先要看脑震荡的程度,需要赔偿的话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口角打架,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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