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将口头协议的工资改为承包。劳动部门拖延4天,使公司将我们在公司做有一切消毁。我们有人证物证彔音证据。劳动不门讲不行,最终下过劳动调查结果,要我们拿出证据。请问我们能要回我们工资和证明我们的劳动关系吗?我们可以投诉劳动局吗?

2018-12-28 21:0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劳动者因为工伤不能正常工作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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