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户名是我的父亲。现已过世15年了。我现在才办理户名转为我的名字。我的妈妈,姐姐都已签名确认放弃她们名下的份额,赠与给我。(我父亲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但是。现在公证外要我们出示我的爷爷奶奶的死亡证书,我的爷爷死于1962年,奶奶死于1988年,他们在我乡现在保存最早的户口册里都没有他的的名字。所以派出所不给我们开死亡证明。我想问,房产证都不是我爷爷,奶奶的名安,为什么还要写他们的死亡证书呢。现在不是难倒人吗?

公证
2018-12-30 14:0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一般土地纠纷只有在涉及土地使用权时才与房产证之间有挂钩。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 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 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赠与手续。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步骤: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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