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点事想请教您,关于继承的问题!我父亲2000年去世,母亲2012年去世,留有一套房产,已经规划,楼房在建设中,父母一直由我照顾,先后照顾了老人17年的时间,并没有得到其他兄弟姐妹的资助,我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现在大哥完全是偷着跟村里签房子规划后的合同,我们完全不知情,父母并没有留遗嘱,按照正常的情况应该兄妹四人平分,可是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有能力赡养老人的,而不尽义务的,分遗产时应道不分或少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多分,请我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定吗?大哥不但不管老人,有时嫂子还虐待老人,现在老人没了想独吞房产,我离婚后一直带着孩子在娘家住,照顾孩子跟老人这么多年,现在房子都没有,孩子大了也要结婚,我想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惩治这种不仁不义不孝的人,真心的希望多指点,必要还请出面帮忙解决问题,请律根据我目前的情况指一条路!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