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的一个拜把兄弟,起初借五万元只打了欠条.后来又来借钱.没借给他,他提出用房产证做抵押,欠条上写用房产证做抵押借五万元.今年我毕业想要一批钱创业.然后发现找不到借款人.他的房产证也是假的.他原来的房子也早已转到别人名下.去法院起诉.法院说要找到借款人才行.我爸爸天天去他老家堵人.一周也没人影.?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报警是最好的办法么.

2019-01-28 20: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借款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如果女方能够举证证实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2、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用债务人的房产证做抵押,只要抵押的法律程序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就是安全的。
    一、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为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抵押行为作了明确的相关规定: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未经登记的抵押,是无效抵押。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同时,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4、因此,未签订抵押合同,只将房产证押在债权人手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综上所述,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对抵押房产进行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为债务提供担保,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