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办的土地证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新婚姻法后也就是现在办理房产证,他不愿在土地证上加我的名字,并说家不了,,房产证上只写他一个人名字,还非要我写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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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办理程序:
1. 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协议;
2. 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 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 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 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 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 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 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 总平面图5) 地形图6) 规划局用地许可证及附件
4. 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 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 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5)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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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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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办土地证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所以,补办土地证是不可的。建议办理房产权证。土地证只能证明土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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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并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
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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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