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本人只签订一年合同,公司不续签合同,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经济补偿金能赔偿多少?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21 16:37: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到期后不续签合同,但未作出与员工解除合同的决定,则员工与公司仍有劳动关系,可以从没签合同次月起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员工不需要找公司主动签合同,如果公司不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如果在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且辞退员工,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补偿金。
    2.公司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不同意,公司强行调岗,可以收集公司调岗的相关决定、通知等作为证据,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以上两项需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调岗通知等证据。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1、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无法定依据解除合同的,单位应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工资为你被开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46条、第47条、第87条。
    4、单位解除不光是口头说说,需要有证据,无证据的就构成违法解除,就有权要求赔偿金。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企业未给劳动者依法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不要企业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补缴社保,若企业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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