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男方和婚外恋者并且是有事实婚姻者私奔并与其同居,自称是夫妻,已婚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9-03-05 16:1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由于婚外同居引起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1、本身婚姻合法。只有合法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
    2、必须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必须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
    4、赔偿主体只能是婚姻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方,婚外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5、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要求离婚仅起诉精神赔偿或虽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6、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诉讼时未提出,离婚后再行单独起诉的,不予支持。
  • 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例如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方式:事实婚姻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问题时同样适用于法定婚姻财产分割方式。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据该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两种: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可以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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