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律师,销售公司固定资产,都不在公司的经营范围,这合法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3-12 18:3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
    从事不在经营范围的行业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前申请然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超出经营范围是不可以的,应该去增加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那么,用人单位超出经营范围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无效。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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