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共同买房,现在离婚,他是主借款人,离婚后房子归他,他继续还款,我再买房算首套吗?能撤销我的共同还款人吗

离婚
2019-03-31 17:2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一、如果男方父母有欠条的情况下:
    1、房子为共同财产,二人原则均等分割。双方都有可能取得房屋,但必须给与对方相应的对价(一半房屋的价值)
    2、70万属于共同债务,二人平均分担
    3、女方父母给的是10万双方都承认是借款的话,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否则,依法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不再偿还
    4、对于股票,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欠条,可以考虑70万是对 双方的赠与。其他同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方便时你可以到所里面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 您好,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同财产房子归你;如果有借款,比如借父母,为共同债务。婚后房子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与处理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致,但亦应从实际出发。总的来说我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享有平等的分割权,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2、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没有固定职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帐户,没有购房补贴,以后购买住房可能会有困难,会使孩子成长缺少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时可以适当对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是民事案件的特有原则,离婚案件中对住房公积金的处理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情合理地分割。但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帐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不可对公积金帐户进行处分。
    新的司法解释对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做出明确规定,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千差万别,仅以现行婚姻法进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遇到具体案件,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解决,通过实践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提高,为建立我国婚姻法合理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因此对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可以依照上述规则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