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学复读用别人名字考入中专,参加工作一直用别人名字输入档案,并且用别人身份证号码在单位办理了医保社保,使对方不能享受农村医保社保福利。现在我有没有办法处理这事?会不会影响工作或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19-04-02 08:3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有区别,一般而言,单位缴纳的社保品种更多些,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个人自己缴纳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当个人从单位离职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
    其次:个人社保怎样缴才能包含全部险种呢。

    找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部分地区可以单独缴公积金,单独缴公积金请联系客服!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一般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材料:
    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需要提供8个证件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参保员工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