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从2016年12月份他就把工奖卡转走了,然后跟我提出离婚,我没同意签字,他这期间也没跟我两个女儿拿过生活费,中途只是跟大慨12月份吧跟一个女儿拿了一千元钱,就这2月份跟女儿打了1500元钱,一个上初三的女一个上初二的女儿从2016年11月份到现在都是我在管,他也不拿钱也不管女儿,我一个女人又要照顾两个女儿又要挣钱跟她们花我真的挺困难挣的钱也不够她们和家里开资用,我身体又不好,因为钱不够花该吃的药我都停了没吃,他从也不回家也每月也不跟女儿拿生活,我有病不能生气,我想用什么法律途径,至少让他给出女儿的费用,我真的无力在撑下去了,我知道他在外边有人才跟我提的离婚但我没有什么证据

离婚
2019-04-05 20:1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处理离婚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31条、第32条、第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关于解决离婚纠纷的法律主要包括婚姻法等四部法律及相关法律解释。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我们网有关离婚纠纷处理的律师。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于增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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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方签字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只有到民政局解决离婚手续,经过民政局审核盖章,两方签字画押,发给离婚证的同时,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解决离婚之前,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方,都能够后悔。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