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给的结论:右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靠近右下脚的骨全断。医生的结论对不在住院期间。公司安排一人照顾。两人生活费一周才给500元。快吃完了。在要时,还不想给。到第2天,打电话,还说忘了。现在在公司休养,上次说去拿鉴定结果。叫员工告诉我要就去拿给我。到月底,在问时,说公司的那份拿回来了,我的要自己去拿。两个月只给我发了1767元。也不给我报销我买的钙片,说不是医院开的,就算是医院开的,自己出的钱也不报销,说是有规定。而我问公司工资怎么回事,一个hr说和我经理谈,而经理却不回答。而且,还要做二次手术。我现在担心公司会找理由让我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