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5年7月买按揭房,因首付是男女朋友双方共同支付,所以产证上为两人名字(产证登记时间记不得了),男方为债务人,同年8月结婚。2006年男方家里出钱(没有书面凭证),提前还款一次。同年7月男方向女方返还女方买房时支付的首付款(没有书面凭证)。同年8月小孩出生后夫妻关系恶化,女方经常使出阴毒的招数整男方,现今感情已彻底破裂,男方想要房子(房子对于男方是唯一的财产),女方虽然经济条件不错(大部分财产在海外),但为了整得男方一无所有,很有可能会在离婚时提出要分割这个房产。请问大家,男方要怎样才能保住房子?谢谢! 2005年7月买按揭房,因首付是男女朋友双方共同支付,所以产证上为两人名字(产证登记时间记不得了),男方为债务人,同年8月结婚。2006年男方家里出钱(没有书面凭证),提前还款一次。同年7月男方向女方返还女方买房时支付的首付款(没有书面凭证)。同年8月小孩出生后夫妻关系恶化,女方经常使出阴毒的招数整男方,现今感情已彻底破裂,男方想要房子(房子对于男方是唯一的财产),女方虽然经济条件不错(大部分财产在海外),但为了整得男方一无所有,很有可能会在离婚时提出要分割这个房产。<p><p>请问大家,男方要怎样才能保住房子?<p><p>谢谢!

离婚
2018-08-02 09:2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问者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1)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