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是安徽省的.男朋友是湖南省,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未婚证明一定要吗?我问了好多人.有的说要,有的说不要?

2018-08-02 09:3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 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单一只有“身份证”是不可以登记的。
    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 只有(只带)“身份证”前往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时、只有“身份证”这单一证件是无法顺利办理结婚登记的(证件不足)。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夫妻双方分别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当地民政局办理,当然还需要一定费用。
  • 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没有户口本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持户口证明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是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或找到《常住人口登记表》(一般都由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保管登记表),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身份证的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用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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