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公不能贷款买房,公婆出钱给首付,我来按揭给余款,由于买房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房产证上只能写公婆的名字,请问能公正这套房子是我跟公婆共同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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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按揭贷款买房
1、填写抵押贷款申请书、提交审核;
2、进行房产评估(先交300元评估费)、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
合同);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到期还贷;
6、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二、按揭贷款买房要如何办理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
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
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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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买房都选择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即支付一部分购房首付款,剩余的部分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1: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
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必须在申请贷款前要实际付款就是付现金,至于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
你可以用其他有形资产去贷款,这样就可以交首付,剩下的可按贷款形式月供。这样就是两份合同了,但是这样你要面临按揭和首付的贷款,会使你的生活压力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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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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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人一半。但是鉴于该房产是经济房,没到上市交易期,一般不允许转让,只有使用到上市交易期满后再转让。转让后所得价款扣除购房借款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儿子是成年人,也出了部分购房款,那作为家庭成员也可以要求分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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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