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公司上班两个月左右,工伤后工资发了2000多,之前一个月工资是4000多,合理吗

2019-04-30 11:1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上班车祸既构成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付完之后,与工伤待遇不重复的部分,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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