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不动产权证上面写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财产吗?二手房过户和办理房贷时本人不在,委托丈夫办理。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一定要本人签字吗?委托人不可以代签吗?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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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要不到场一方开具一份委托书,委托到场一方相关事宜。
1、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
2、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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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会先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自行确定,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协议,再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确定每一方应分得的共同财产是多少。但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双方均要弄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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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
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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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大部分买家主要是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合适物业购买,为保证交易安全,买家须知悉物业的产权情况。如物业属单独所有,则业主本人即享有对该物业所有的处分权;若为共有的物业,须经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后,可对外进行放盘,与买家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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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