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是营运车,出事一个月了,车让事故大队放回来了,可行车证和驾驶证没有给我,我有权要回来

2019-05-18 22:05: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出现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一般可以在10日内取回,需要检验鉴定的,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5条,没有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号牌、驾驶证、行驶证,均可以扣车。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并且要支付扣车时产生的拖车/代驾费(80-150),停车费10-25元每天。没有年审车辆驾驶证可扣3分
    1、不悬挂牌照的”,罚款20-200,驾驶证扣6分。
    2、“没有上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160或者240,根据排量),外加20-200元,驾驶证扣1分。
    3、“没有年检”,罚款20-200,驾驶证扣3分。
    4、“没有年检标志”,罚款20-200,驾驶证扣1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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