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16万会怎么判?四川省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9-05-21 20:59: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所得,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定,因此,其认定主体既可以是公安机关,也可以是检察机关、法院,而对于人民法院的审理具有意义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主要是刑法第六十四条提到的这几类。
    因此,笔者认为,赃款赃物的特征在其赃性,它仅仅是一个程序性的概念,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没有必要作明确的限制。
  • 刑事案件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依法确定宣告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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