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怀孕6个月后因孩子不健康便做了引产,医院开出证明休42天。我从09年工作开始就上生育险直到现在。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问: 1、我这种引产的情况是算产假还是算病假?我们公司说这是算病假,不给我产假。 2、引产假期间我的工资应该怎么计算?3、做引产手术期间,我的爱人也请了假在医院陪护,我爱人的这个假期是否算陪护假?他的工资又应该如何计算的? 4、公司这么处理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妇幼权益
2019-05-23 10:59: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 1、社保基数中的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也就是员工每月所拿到的所有的现金都要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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