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写的条款是为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间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保证金为人民币1600,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乙方完好交还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付清相关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那么问题来了,1.我住了2个月,这时工作突然调动,要去另一个地方,这房子无法再租了,这押金我能退得了吗,2.能否用押金来抵消我未来两个月(每个月800)的房租,在这期间房子转租出去的话我可以少损失一点

2019-05-23 19:19: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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