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精神不好,可以解决自己生活问题。女方尿毒症,靠低保也可以解决生活问题。有一男孩,男方可以全部承担。并且,异地分居已经1年。请问,这种情况起诉,可以胜诉吗。该如何做,谢谢

2019-05-25 08:20: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上的分居可不是大家认为的分床或者分房而睡。法律上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但是不包括因工作学习而分居两年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一方要离婚可以随时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律没有专门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其中的一种情形。分居满两年和感情不和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 异地如何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下则是关于异地离婚的管辖权确认的相关规定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异地离婚向有关法院应提供的材料有一下几种。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异地怎么离婚   
    (一)异地离婚起诉方式   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下则是关于异地离婚的管辖权确认的相关规定。   
    (二)异地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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