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三交了三个月的房租,房租提前一个月交,跟房东说好只住一个月,房东帮忙找转租,期间没有再交剩余的房租,这是违约了吗

2019-05-26 12:40: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如果合同有写明可以转让的话,你的转让行为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如果房东强行收回房屋,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建议及时起诉要求解决。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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