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主不知情车子被开车去出事故,车主有没有责任

2019-05-26 14:2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过程中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则可能会有拘役的情况,例如如果在事故过程中造成一人死亡或者说三人以上重伤则会被拘役,而且这种情况由事故责任人负全部的责任或者说是主要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责任人酒后驾驶或者吸食毒品等引起的还会受到相应的罚金处罚,下面就是大理交通肇事案律师收费标准:按照涉及财产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 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