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由男方买的,但房子的装修费用都是由女方付的,请问: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法律会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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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
房屋产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
2、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
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3、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虽未取得产权证,但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者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
合同),即使产权证的取得是在婚后,这种情况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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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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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